《海南师范大学报》
出版时间:2016-09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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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校传达学习
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




  本报讯(曾丽芹)9月1日,学校在第一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党委理论中心组(扩大)学习会议。校领导李红梅、林强、梁谋、杜明娥、史海涛出席,机关、教辅单位负责人,各学院院长、书记,附中校长、书记参会。
  会上,纪检监察办负责人全文宣读了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。王华、王任斌、符史杭、姚凯雄、张新定等5位同志结合自身工作谈了个人学习体会。
  李红梅书记就抓好党建工作发表讲话。她指出,今后一个时期,一要精心筹备党代会,将其视为各项工作的“重中之重”;二要全面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,严肃党内政治生活,创新基层党组织活动,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;三要全面落实从严治党,强化思想教育,加强党风廉政建设,严明组织纪律,要强化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,认真学习贯彻《问责条例》,继续做好省委巡视工作,持续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二十条规定精神落实;四要全力维护和谐稳定发展环境,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,深入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,推进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,排查安全稳定问题。
  李红梅书记强调,“有权必有责、有责要担当、失责必追究”,“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”,要层层传导压力,争做忠诚干净有担当的好干部,促进学校健康发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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